为保护现存数量不足500只的绿孔雀,一个10亿元投资的水电站项目被暂停。
3月20日,云南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对该水电站淹没区内植被进行砍伐。待完成环评,采取改进措施并报生态环境部备案,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视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此案历时3年,是国内第一例濒危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引起社会极大关注。
原告方自然之友指出,除非该项目未来重新选址,或者大幅度调整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否则,既使开展环评仍无法避免淹没绿孔雀栖息地,损害这一地区的生物多样性。
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总干事张伯驹说:“目前只是暂时停工,并未被永久停工。”建设单位其实意识到环评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作。更重要的是,根据《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戛洒江一级水电站淹没区大部分已被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中青在线 4.13 张文凌)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