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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0年04月16日 星期四

    盼“高管涉嫌性侵养女”案真相大白

    《 文摘报 》( 2020年04月16日   02 版)

        近日,《南风窗》记者采写的“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养女”事件引发大量关注。4月13日,最高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针对鲍某某涉嫌性侵一案,最高检、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

        虽然对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司法层面不能“有罪推定”,但就目前媒体披露的受害者反馈情况来看,但凡有任一细节属实,都是对道德和法律的双重突破。

        根据山东烟台警方披露,2019年4月,当事人首次报案次日,当地就予以立案,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后因认定“不构成犯罪”,在4月26日决定撤销,并通知当事人。其后“根据当事人及其律师提供的新线索”,又于10月9日决定再次立案。整个程序看似合情合理,但是从相关回应看,疑点不少。比如,包括鲍某某家中电视上的色情片、医生手写的诊断书、带有血液、精液的卫生巾等等,该案证物应该不少。那么,当初“综合各种证据,认为鲍某某不构成犯罪”,并据此撤销立案,是否经得起司法程序审视?

        再比如,二次立案已过半年,当事人要求了解进展却“求助无门”,这是否正常?更耐人寻味的是,在南京警方与烟台警方的对话中,后者先是声称“我们这个事当时已经处理完了”,后又强调“有的案子是没法结的,事实查不清”。而烟台芝罘分局最新的通告中又表示,“目前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如此回应,不无矛盾之处,也难免让人联想——这么一起关涉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案件,其处理过程,是否完全符合司法程序?也如南京警方所强调的——我希望你们还是要正规一点,又是否真的称得上“正规”?

        现在,案件引发全国关注,当务之急就是应该剔除这份“神秘感”,真正让案件处置经得起社会的围观。人们的法治信心和期待,不能被一起个案所破坏。

        (光明日报微信号 4.10 任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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