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蔓延,多国“分红”“撒钱”补贴民众生活和拉动消费,中国的“消费券”也迅速覆盖多个省市。
近半月时间,广西、贵州、河北、安徽、四川等省份,以及南京、苏州、杭州、济南等城市均出台相应政策,为居民发放消费券,以刺激消费快速恢复。截至3月27日,约有16个省份发放了总数超过42.73亿元的消费券。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在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推出各类消费券,要让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受益,真正把好事办好。
目前,各地政府和企业合作发放消费券,大多采取“政府大平台—电商平台(支付平台)—商家—消费者”框架形式,由财政出一部分资金,电商平台(支付平台)配套出一部分资金,对消费行为进行补贴。消费者享受了消费补贴,“回补”了电商平台(支付平台)和商家(及其带动的生产厂家),可谓一举三得。
消费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第一驾“马车”,只有扩大消费规模,让市场主体受益,才能达到促进消费和拉动经济增长的目的。
(《北京青年报》3.30 惠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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