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正当我国奋战新冠病毒,使胜利曙光初现之时,新冠病毒又开始向世界各国蔓延。旬月之间,一个个国家被攻城略地,世界面貌为之改观。有效防范境外输入病例已成我国疫情防控工作的一个新重点。
我国古人很早就认识到,瘟疫有时会从境外传进来。晋代名医葛洪在《肘后备急方》说,天花病是“于南阳击虏所得,乃呼为虏疮”。“永徽四年,此疮从西流东,遍及海中”。这段话清楚地表明,天花病是在战争中由俘虏带到中国的。因此,天花在古代中国也被称为“虏疮”。
在我国战国时,秦国就很重视边检防疫。《法律答问》是以答问形式对秦国法典进行解释的一部重要著作。据秦简《法律答问》载:“者(诸)侯客来者,以火炎其衡厄(軛)。炎之可(何)?当者(诸)侯不治骚马,骚马虫皆丽衡厄(軛)鞅辕,是以之。”大意是说,当外国诸侯的使者宾客到秦国进城时,要对其所乘的车辆和马具进行烟熏火燎,因为诸侯使者宾客的车辆马具上,可能会藏有传播疫病的病虫,所以要用烟熏火燎法进行消毒杀虫,防止给秦国带来疫病。这大概是我国最早的出入境卫生防疫法了。
清代天花病流行,不仅民间天花肆虐,满清皇族也难逃其魔影,在清朝12位皇帝中,明确记载就有两位皇帝:顺治和同治帝都死于天花。还有两位皇帝康熙和咸丰,也得过天花,脸上留下了麻坑。所以清朝非常重视对天花病的防控,对入境的外国船只或从外国返回的本国船只,都要在海关逐人进行严查,如发现有患此病者,需留至船中,直至病愈方可进港。
另据《癸巳存稿》载,为了防止天花的传播危及皇室,清初专门设有“查痘章京”一职,不但查国内得天花的病人,同时对在国外经商返国的商人,也要进行天花病的检查,如有,则不许返国,直至病愈方许入境。这些做法已和我们现在的防治隔离制度有些近似了。
中国正式制定海关检疫章程,实施海港检疫,始于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这一检疫措施和制度的出现,针对的是暹罗(今泰国)及马来群岛诸地霍乱流行。为防备霍乱疾疫由海上传入,上海、厦门两地海关经与各国领事商议,制定了正式的《海关检疫章程》,规定如果船只由行瘟之处驶来,“即令登挂黄旗一面于前桅上”,一面由医官查验,一面派巡查船只周围巡逻,一切人均不能上岸,根据检查结果斟酌而办,船只停泊港外或退回吴淞口外,“总期疫气不至传入。”
(《科普时报》3.20 嵇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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