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餐制是我们华夏老祖先的传统,只不过随着时代的更迭,被遗失在历史之中。
形容夫妻恩爱的成语故事“举案齐眉”大家耳熟能详。说的是东汉落难隐士梁鸿之妻孟光,每天丈夫干完农活回家,她都恭敬地把做好的饭菜用食案端起举到额前,请丈夫吃饭。现代人一想到案就是长条桌,其实,这个案在汉代以前多指盛食品的带腿托盘。
不仅汉代如此,根据出土文物考证,中国分餐制的历史可上溯到距今4500年的龙山文化时期。1978年,考古人员从山西襄汾陶寺文化遗址里,发现了一些用于饮食的漆制木案,长约1米,宽约30厘米。这些出土文物把食案的历史提到公元前2500年左右。
从《韩熙载夜宴图》和《水浒传》的描述可知,起码在唐宋年间,分餐制在日常生活中还有一席之地。
《韩熙载夜宴图》中韩熙载和8位贵族子弟分坐床上和靠背大椅上,面前摆着几张小桌,桌上每人面前都放有完全相同的一份食物,是用8个盘盏盛着的果品和佳肴,碗边还放着包括餐勺、筷子在内的一套进食具,互不混杂。说明这场夜宴不是围绕大桌面的合餐,而是分餐制。
《水浒传》第170回,写到礼部侍郎张叔夜于宣和三年设埋伏打败宋江后,奉御诏招安梁山众好汉,宋江设宴款待他时,还是各坐各位。“宋江便命开筵,款待天使,尊张叔夜、刘光也上坐。宋江、卢俊义等众头领都在堂下列席。”可见此时分餐制依然存在。
明清之后,合餐制成了主流,但仍有分餐的影子。
《红楼梦》第41回,刘姥姥二进大观园,贾府设宴招待,“薛姨妈又命凤姐儿布个菜儿”,凤姐便夹了块茄鲞送给刘姥姥。不单对刘姥姥如此,贾府平素吃饭也是这个路数。《红楼梦》第3回描写林黛玉初进荣国府,吃饭时,贾母、王夫人和众孙女入坐,媳妇辈的李纨和凤姐站在桌旁给她们夹菜,“李、凤二人立于案旁布让。”由古代礼仪可知,这布菜之人是不入席的,所用食具如筷子就相当于公筷了。
(《北京青年报》3.11 林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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