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观察】
针对深圳教师、知名“儿童阅读推广人”胡红梅“涉嫌抄袭学术不端”事件,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开展调查核实。
日前,龙岗区教育局发布调查通报称,胡某在其出版的书籍、儿童阅读工作室微信公众号的推文、主编的校本教材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并撤销其如意小学副校长职务以及相关荣誉称号。
同时,一些民间机构也宣布取消曾经颁予的荣誉称号,而被侵权方之一——台湾幼狮文化公司也发布公开声明,将对侵权行为进行追究,并称已将律师函分别寄给东北大学出版社和胡红梅。
因阅读推广而走红,胡红梅成为深圳乃至全国教育界颇有名气的阅读推广领军人物。深圳十大全民阅读推广人、“阅读改变中国”年度十大点灯人、深圳市百姓学习之星、感动深圳教育人物……各种奖项纷至沓来,胡红梅拿奖拿到手软。一夜之间便因为抄袭跌下神坛。
据统计,胡红梅所抄袭的内容涉及到海内外著作权人达数十人以及几家出版社,可谓劣迹斑斑。从她整本书抄袭的种种行为看,其与学术无关,纯粹是将他人的成果据为己有,是对学术的侮辱。
有意思的是,至今仍然有很多人为她辩护。理由莫过于,虽然整本书抄袭等行为违法了,但是客观上却促进了这些书籍的传播和推广,推动了各地的阅读。从一些为胡红梅辩护的逻辑来看,他们的阅读人生也是读偏了、读歪了。
3月3日,王林在“绘本大家”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谈到,2004年他开始做儿童阅读推广,发现这个领域越来越商业化,越来越圈子化,甚至有了“点灯人就是点钱人”的说法”。
有相关教育界人士呼吁,“儿童阅读推广”领域不能过于商业化,要规范出版社行为,不能让抄袭、剽窃大行其道,教育者要专心研发课程,更要增强守法意识。
(综合《法治周末》中国青年网 3.19 杨三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