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决定》核心就是两个意思:一是一般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到省(区、市)一级;二是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到部分省(区、市)。这意味着,以后上述事项不再需要报经国务院批准,省一级的政府即可批准。
《决定》中,关于永久基本农田转用和征收权下放,采用的是试点方式。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1年。
近几年,国家已经确定了推动城市群和都市圈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上述试点省市,无一不处于国家重点发展的城市群、都市圈范围中。
这是一个重要信号。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优先推动城市群、都市圈发展,对于中国经济而言具有长期提振作用。管理权下放以后,上述地区能够更加灵活、快速地根据当地实际,调整优化城市群、都市圈内部的大中小城市布局。特别是如果能够形成一批功能完善、经济健康的中小城市,对于中国城市化红利的长期释放,更是意义重大。
《决定》要求试点省份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国务院还将建立健全省级人民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这些试点省份,实际要试点的内容是基本农田怎么动、往哪个方向动的问题。这意味着,实施方案中一定会反映出未来的城乡空间布局思路。比如新增单位建设用地的GDP、人口增长与住宅用地供给挂钩、城市居住区密度的改善等诸如这些反映现代化经济体系特点和城市健康发展水平的指标。
(《法治周末》3.19 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