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马赛克艺术的真正范例。我见过草稿。
——瓦莱里·拉尔博论詹姆斯·乔伊斯(1882—1941)的《尤利西斯》
从二十多岁到三十出头,詹姆斯·乔伊斯在的意大利里雅斯特生活。二十九岁时,他把妹妹艾琳从爱尔兰都柏林招过去,帮他照顾他的两个小孩。艾琳记得在他们共处的这段日子里,乔伊斯那独一无二的习惯。到了晚上,他经常会退隐到床上,但并不睡觉。这位爱尔兰人会趴着身子,执着大号的蓝铅笔写作。然而,最独特的细节是他夜间的制服。在写作之前,乔伊斯会穿上一件白色的外衣。乍一看,这似乎纯粹是个怪癖,却是出于实用的选择。艾琳提到,“他总是在写作的时候穿一件白外衣——它可以散发出某种白光”。乔伊斯的视力衰弱,他的外衣在模糊的环境中充当一座灯塔,或许可以将外在的光折射到纸上。
乔伊斯努力借助很差的视力来阅读和写作。法国批评家路易·吉莱写道,“我看到他为了辨认一个文本,将纸侧向一个角度,在那里他还维持着一线受损的视力”。乔伊斯通过别出心裁的工具(如白色外衣)和绝对的决心克难求进。他向他的赞助人哈里特·萧·韦弗描述他是如何写作《尤利西斯》的:“我得说,我每天花两个小时,凭一只或两只眼睛来写作、修改和校正,大概每五分钟或者当我再也看不见时,便停下来休息。”
一台打字机也许可以减轻乔伊斯的工作负荷,但他断然拒绝了这个主意。打字机必然会提高他的写作速度,而他更喜欢一丝不苟地慢慢写。乔伊斯的密友弗兰克·巴德根和这位作家在苏黎世讨论过打字机。巴德根观察到,比起某些同龄人,乔伊斯要远为低产。乔伊斯反驳道:“但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他们对着打字机口授。如果我愿意,我也很可以这么做。但有什么用?不值当。”他逐字逐句地写着《尤利西斯》,如果他告知巴德根他已经完成了两个句子,这天便是多产的一天。他解释道:“我所寻求的是词语在句子中的完美秩序。”乔伊斯以他自己的节奏投入写作,而且是亲手写在纸页上。随着视力恶化,他的处境越来越困窘,厚厚的眼镜片已不足以帮到他。在审核《尤利西斯》的校样时,他用了两副眼镜和一柄放大镜。而校对《芬尼根的守灵夜》时,则用了三柄放大镜。
事实上,在创作最后一本书时,他将整个作品予以放大。这部以复杂而最为世人所知的小说展现在巨大的稿本上。在一封信中,乔伊斯告诉朋友,他在一张木炭铅笔经常折断的大纸上,完成了《芬尼根的守灵夜》的一段。他补充道,“现在各种各样的大纸已被我的字迹覆盖,它们就像拿破仑被逆转激怒之时所书”。蜡笔看起来要更有弹性。帕德里克·科勒姆,一位同辈的爱尔兰作家回忆道,“乔伊斯的作品实际上是不同颜色的蜡笔在长条纸——有时是硬纸板——上写出来的”。乔伊斯用各种颜色写作和修改,从红色、橘色到绿色、蓝色。
乔伊斯,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一个剪刀手和裱糊匠”。他在钻研一本书或者只是观察身边的世界时,剪下只言片语,然后将它们分类为《尤利西斯》和《芬尼根的守灵夜》。这些观念会被储藏到乔伊斯的笔记本,对于哪些被转入手稿中,他会用彩色铅笔和蜡笔标出。瓦莱里·拉尔博谈到乔伊斯的《尤利西斯》笔记本时写道,“它使人想起马赛克工人装小彩方的箱子”。
(选载五)
(《怪作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出版 宋宁刚/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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