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临沧市为做好复教复课准备,组织全市师生、家长服用“大锅药”,其中包括3~6岁的学生;临沧市第二中学还下发通知,要求家长将购买时的药方、服用情况拍照传给班主任,学生按照要求服药后,才能报到入学。
不少家长对此举产生质疑。舆情发生后,3月2日凌晨,当地教育部门又发出紧急通知,叫停“强制服药”,并对全市师生家长和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深刻检讨”。
对症下药是基本医学常识,这种以行政命令要求所有人都喝一种药的行为,更是不合常理。2月29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地坛医院中西医结合科主任医师王融冰明确表示:“中药方剂主要是用来治疗有症状的人,不主张没有症状的健康人使用中成药来预防新冠肺炎,(盲目使用)没有意义。”
这已不是云南第一次因为“大锅药”上新闻了。2005年6月,为预防水痘,昆明市禄劝县某小学组织师生服用“大锅药”,导致224名学生、2名教师及5名学生家长产生不良反应,1名学生死亡。该事件引起了医学界的关注。昆明疾控中心发表的一篇论文,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该校自行组织师生服用由某中医医师开具的不合理的“大锅药”,出现不良反应后乡村医生又未能进行正确有效的救治。文中还提到:当时的药方,对于胃肠道不良、饥饿、体质较弱及无炎症的人不宜也不能服用,否则会刺激胃肠道,引起强烈反应。
这种情况,是长期以来科层制行政体系的基层组织“责大权小”导致的。“责大”,就是必须完成上级政府下派的各种任务;“权小”,就是只有无条件地执行上级决定的义务,而缺乏根据本级组织实际独立决策的权力。在压力型体制下,“工具主义”往往盛行,治理手段很容易超越治理目标。
于是,在没有特效药的情况下,面对复课压力,临沧教育部门干脆就采取了“大锅药”的治理招数。这种做法的逻辑就是,不管这个药有没有效果,首先要把做好预防疫情这个形式做到位,上级问下来,我也有交代。因此,“当面吃药”也好,“逢鄂必拒”也罢,都是“横办法”“懒办法”,而不是“好办法”“对办法”。这些措施看似雷厉风行,实际上只顾自己省事,没有用精细化思维来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也违背了中央精神。
这也是一种“病”,而且是更严重的病,病得还不轻。有病要吃药,但不能乱吃药;更不能因为某些人“生病”,让群众吃药。这个道理,当慎思之。
(侠客岛 3.2 巴山夜雨)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