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
继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发布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后,国家林草局表示,将加快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简称重点名录)《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积极扩展保护管理范围。
当前,两份名录以及各地方重点保护名录中存在的诸多不足,极大限制了中国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以及公共安全管理成效。
例如,名录未能按物种实际状况进行增补。许多物种已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名录列为极度濒危,但尚未被现有名录囊括;其次,新发现物种未能及时被名录覆盖。
在录物种保护级别未能得到及时有效提升。名录未能及时匹配分类学调整,导致在录物种检索困难。对某些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关键类群并未形成覆盖;例如,我国130余种蝙蝠和5种旱獭未见有任一种上榜,相应保护依据的缺失使得公共卫生安全面临较大风险。
因此,除及时调整、更新与增补重点名录外,建议以《国家保护一般野生动物名录》取代目前“三有”名录以及地方重点保护名录,把之前不在上述名录内诸如蝙蝠、旱獭等“三无”物种也纳入其中,使之与重点名录互相补充,将保护范围扩大到所有野生动物,形成全面清晰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体系。
(《光明日报》2.29 韩雪松 赵翔 吕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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