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点短辑】
巨虹在2020年2月18日《中国社会科学报》上说,放妻书是敦煌文书中的汉文离婚契约,其时代大约从唐代中期到北宋初期,即8世纪初至10世纪末。《唐律》对夫妻之道描述说:“夫为妇天,尚无再醮”“妇人从夫,无自专之道”“伉俪之道,义期同穴,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不合出之。”这些规定充分说明了唐代普遍宣扬“夫为妇天”的法律背景和社会环境。虽然放妻书在敦煌文书中仅占很小比例,但反映了时人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如何处理财产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解决家庭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西周贵族家臣的晋升之途
王进锋在2019年第12期《人文杂志》上说,探讨家臣晋升问题,使我们关注到西周贵族家族的管理功能。西周时期贵族家族对家臣(宗主和宗妇以外的所有人员)有诸多要求、奖惩和历练,从金文来看,家臣还有着灵活而又多元的晋升渠道。贵族家族在社会管理中扮演着非常特殊的功能,实际上成为西周社会发展的“活力源泉”,从而能使政府层面比较固化的西周社会得到发展和进步;同时也是春秋时期贵族阶层焕发更大活力的最初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