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统计,全国共有13个城市推出了春节期间(1月24日—1月30日)上涨出租车费用的方案。这次出租车春节集体涨价的地方包括杭州、珠海等多个城市。其中涨价的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加收2到10元不等的费用,一种是调整起步价,执行时间都是在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
以浮动价格的方式,鼓励司机春节坚持上岗,也让他们更有动力提供优质的服务,这种“明目张胆”的涨价,有其合理的一面。另一方面,灵活的价格机制也有利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平衡。适当增加服务费用,调动出租车司机的积极性,能够起到刺激供给的作用。
但仍然需要提醒的是,春节涨价在市场逻辑下合理,不意味着调价一定理所当然。作为带有一定垄断性质的行业,出租车的运价关系民生,不是完全市场化的领域。所以具体怎么涨,涨多少,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相关部门不仅要严格论证,还得经过民意征询环节。尤其是一些现在还未实行涨价程序的城市,接下来不能跟风涨价、突击涨价,也不能跳过论证环节,只是通知民众一个涨价的结果。
随着集体涨价方案的推出,在服务价格升级的同时,服务水平同样需要升级。总之,乘客付出了额外的价格,就得享受对应的服务品质。
(《光明日报》1.14 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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