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开始,我国将正式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
自1985年我国建立生产总值核算制度以来,一直采取分级核算制度,即国家统计局核算国内生产总值,各省区市统计局核算本地区生产总值。但在实施过程中,分级核算制度的弊端逐渐暴露,突出表现在地区与全国数据不衔接,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长期高于国内生产总值。
改革后,地区生产总值将由各省区市统计局负责核算,改为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领导和实施,各省区市统计局共同参与核算。改革后,各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将由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公布,或授权各地区统计局公布本地区数据。
(《工人日报》2020.1.6 陈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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