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近段时间,发生在重庆的两场火灾引发广泛关注:2019年12月30日,涪陵区马鞍街道一居民楼12-1发生火灾,造成一家6口遇难;2020年1月1日,渝北区一高层住宅楼发生火灾,大火从2层窜到了20多层,幸好无人员伤亡。两场火灾,都曾出现“消防通道被堵影响救火”和市民合力挪车掀车的情况。这让人想起,一个月前的沈阳高楼大火,同样存在消防通道被堵。
这无疑让人遗憾:凶险的火灾并没有让所有车主长记性。消防通道是公共应急救援的基础设施,是公认的“生命通道”。占用消防通道,就是妨害消防救援,是对公共安全的莫大威胁。这不仅是一个常识,而且与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现实中,一些车主随意占用消防通道,甚至宣称“楼上着火跟我有关系吗”,这不仅是公德意识堪忧,也是漠视自己和他人生命。
对于这些车主,道德谴责还不够,法律也要及时亮剑。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堵塞消防通道,情节较轻的,个人最高罚款500元,单位最高罚50000元;情节较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虽然在沈阳和重庆渝北区的火灾中,消防通道被堵没有造成直接伤亡,但它耽误了救援,使得火情扩大,让居民蒙受了损失。这笔账不能一笔勾销。
建立一套日常的消防通道管理机制,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一旦发现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物业有责任在第一时间举报,消防和交通部门要第一时间介入。那些不履行责任的物业,应当和车主一样受到处罚。同时,消防和交通部门的执法也要打破监管壁垒,实现无缝衔接。
说到底,“不能总等到大火蔓延,才知道消防通道堵不得”这句几乎被说烂的话,只要乱象频仍,其就有被重申的价值。而让消防通道无堵,需要与乱象严重程度、风险系数匹配的治理力度。在确保消防通道通畅上,整个社会经不起用生命代价换取“厘米推进”的久耗,需要用善治带动社会观念水位的快速提升。
(澎湃新闻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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