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元旦,为孩子报名参加元旦联欢晚会的消息,在北京某小学一年级的家长群里沸腾了。家长向记者介绍:“晚会的布置交给家委会,各自报节目,最后由家委会汇总给老师。学校不负责组织排练,要求学生自行在家进行排演。”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但是,新一轮的为教师减负行动,也确实有必要防止以“减负”之名将一些负担转嫁给家长。这首先需要各级地方和部门、学校在执行上,准确把握减负的内涵——该减的必须减,不该减的则要避免乱减。要实现这一点,除了政策执行上不能走样,教师和家长在教育责任上的分工也应该更加明确。
而从根本上说,只有真正把学生的负担减下来,减少社会对教育的过高期待和功利化追求,才能真正让教师、家长减负有“釜底抽薪”之效。在教师、家长抱怨负担重时,更应该推己及人想想孩子的负担。说到底,先放过孩子,才能真正放过自己。
(《光明日报》12.23 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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