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世纪50年代起,北京实行蔬菜统购包销政策,在此后的很多年里,对保证市民吃菜和稳定菜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北京的蔬菜市场主要靠本地蔬菜产地供应,渠道少,蔬菜品种有限,季节性强,每年八九月份都是品种单调的淡季。到了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这个问题愈发严重,甚至连续几年出现了“淡季菜荒”。
1977年7月下旬,淡季尚未到来,北京就出现了蔬菜脱销现象,菜场除了有些小白菜外,应季的黄瓜、茄子、西红柿难得见到。每天上市鲜菜由中旬的五六百万斤,一下子降到300万斤以下,除去损耗,市民每人每天还吃不上半斤菜。到了1978年八九月份,人们满以为这种状况会有所改善,谁知这一年的“淡季菜荒”拉得更长了,直到国庆节将临,蔬菜供应也未见好转。
1979年8月,北京出现了更为严重的“淡季菜荒”。当年八、九两个月,平均每日上市菜量比正常需要量少近200万斤。尤其是8月下旬,近郊每天上市菜180万斤左右,仅为市场需要量的三分之一。那时,全市几百个菜店的货架上空空如也,有时柜台上只有点土豆、葱头、南瓜出售。每天清早或傍晚,菜店门前群众都排着长队等候买菜,偶尔运来几筐茄子、豆角、冬瓜、小白菜等鲜菜,也一抢而光。
1985年5月10日,北京正式放开蔬菜市场。此后,蔬菜流通渠道开始活了,购销多渠道初步形成;农业部门开办了一些蔬菜集散点;生产单位与经营单位和机关、团体、工厂等直挂的增多,减少了流通环节。重要的是,菜农有了种菜的积极性,菜的质量提高,浪费大为减少,多环节造成的流通费用也大大减少。
然而,在蔬菜产销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那就是:菜的供应偏紧,价格偏高。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蔬菜种植面积减少,菜摘得早,国营菜店积极组织货源不够,还没有完全放开,外地菜进不来,以及当年出现“倒春寒”、蔬菜上市晚等。
1985年5月30日,市委、市政府在蔬菜工作会议上做出一系列决定,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支持搞活蔬菜市场,便利运菜、卖菜、买菜,特别是为欢迎外地蔬菜进京,在不影响交通和市容的情况下,进一步打开城门,大开绿灯,为菜农进京提供方便。
敞开大门后,北京的蔬菜市场立刻呈现出新面貌。当年6月1日一早,北京市国营菜店换上了新的标价牌:圆白菜二角一斤;黄瓜四角一斤;西红柿六角五一斤。同前一日相比,这三种蔬菜的售价都降低了二至三成。
1986年的8月、9月,北京蔬菜淡季不淡,市场上各种鲜菜源源不断,全市鲜菜每天上市品种都在10个左右,全市居民平均每人每天能吃到500克鲜菜。
那个年代,北京市共与河北、山东、山西、福建等10个省、区的70多个县市建立了蔬菜货源关系,仅1987年外地蔬菜进京就达到4.5亿公斤,约占本市蔬菜市场销售量的三分之一。
到了上世纪90年代,山东寿光、河北张北等蔬菜进京“绿色通道”相继开通,北京的“大菜篮子”更加丰富。渐渐地,“蔬菜淡季”这个词不再被人们提及。
(《北京日报》10.31 贾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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