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强国所作的一个重大战略部署。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要真正成为一个现代化强国,必须把制度建设提上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
纵观世界历史,国家间竞争从表层上看是经济的竞争、科技的竞争、军事的竞争,而从深层上看则是制度的竞争。近代中国史充分说明,是腐朽的制度造成了中国的落后,制度落后是最大的落后。理论和现实也表明,制度现代化是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针对的就是制度现代化和制度竞争力。这一现代化能够把我国的现代化从“器物”层面提升到“制度”层面,是中国现代化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从量变到质变的大飞跃。
事实上,最早提出软实力概念的约瑟夫·奈也把制度作为软实力的重要内容。中国要提升国家软实力,一方面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尤其是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政治价值观,使之成为国民的牢固信念和国家的行为准则;另一方面,就是要高度重视与这些核心价值相适应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
我们必须认识到,在目前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在世界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同时并存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开展的不仅是硬实力的竞争,而且是软实力的竞争尤其是政治制度的竞争。社会主义中国要在21世纪立于不败之地,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的梦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更具有世界感召力,不仅要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物质文明,而且要建设高度的政治文明,以打造国家的制度软实力来提升国家的制度竞争力,使新中国显示出无比强大的制度生命力和优越性。
(《文汇报》11.24 胡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