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心中汽车电车疾驰,地上来往着人马,天上飞着白鸽。整个的老城处处动中有静,乱得痛快。一片声音,万种生活,都覆在清爽的蓝天下面……祥子的心要跳出来,一直飞到空中去,与白鸽们一同去盘旋!”这是老舍在《骆驼祥子》一书中的描写。北京人,无论贫富,都喜爱天上飞着的白鸽。
京剧艺术大师梅兰芳喜欢鸽子。梅兰芳说他幼年时眼睛无神,眼珠转动不灵活,亲戚朋友担心会因此影响他的艺术前途。他自己也非常发愁。十七岁的时候,他偶然养了几对鸽子。最初只是为好玩,后来渐渐发生兴趣,一养就是十年。他每天放飞鸽子,“眼睛老随着鸽子望,愈望愈远,仿佛要望到天的尽头、云层的上面去,而且不是一天,天天这样做,才把这对眼睛不知不觉地治过来的。”梅兰芳之所以成为表演大师,不能说没有鸽子的功劳。
但是,养鸽子也能生出事来:故意让自己的鸽群与别人的鸽群在空中搏斗——那叫“撞盘”,然后把对方的鸽子俘虏回来,这是一乐。一旦对方鸽主找上门来讨要,这就不是鸽子和鸽子的事了。所以在早先,鸽子又被称为“气虫”——惹气之虫。不是鸽子气人,而是养鸽子的和养鸽子的置气。老舍的话剧《茶馆》第一幕中,就有这么个情节:“今天又有一起打群架的,据说是为了一只家鸽”——“张宅的鸽子飞到李宅去,李宅不肯交还”。
民国以后,旗人失去了铁杆庄稼。鸽子成为一些落魄旗人的饭辙。他们会把训练好的鸽子拿到市上去卖,人家买回去之后,那鸽子会自己飞回鸽贩子家,兴许还能带回几只来。之后,鸽贩子还可故伎重演,再去卖鸽子。还有更低劣的:把俘获别人的鸽子拿到市上去卖,这类鸽子大多已经受伤,不能再飞了。还有训练鸽子偷粮食的。据说早年有官仓的时候,一些住在官仓附近的地痞,专门训练让鸽子飞到官仓去吃好米。鸽子吃饱了飞回主人处,会把米再吐出来。这样“盗米”一天要飞数次。
在特定的年代里,养鸽子往往被视为不务正业。《夕照街》中,陈佩斯饰演的二子就爱养鸽子,“人设”是一个被批评和转化的形象。
随着北京城的变迁,居民区中不再适合养鸽子了。如今,养鸽子有组织了。国庆盛典上飞翔的鸽子,主人都是信鸽协会的会员。
(《北京晚报》11.7 宗春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