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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9年11月21日 星期四

    环境执法缘何禁止“一刀切”

    《 文摘报 》( 2019年11月21日   01 版)

        11月15日,全国工商联、生态环境部联合召开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交流推进会。

        这次会议值得关注,尤其是会议名称中的“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现场要求,环境执法一定要依法依规,没有法律标准依据,宁可不做。

        考虑到会议的组织方之一是全国工商联,这次会议给全国民营企业吃“定心丸”的意味就显而易见了。

        生态环境部已经多次为“一刀切”的执法方式画出红线,既是对过去某些地方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纠偏,也是重新厘定环保工作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态平衡关系。各方应该回到一个共识:在发展中解决问题。污染问题是在发展中出现的,也只能在发展中解决。“一刀切”的做法之所以错误,就在于违背了这一共识。

        表面上看,“一律关停”“先停再说”能让环境数据迅速改善,但形式主义只有暂时的功效,应付检查与我们要的环保动作离题万里。而对微观经济的过度行政干预不仅打乱企业生产计划,更会严重挫伤企业家的信心。即便不考虑民生就业,单就环保而言,企业如果不能良性发展,也不可能有资金引进环保设备。

        倒洗澡水不能连孩子一起倒掉,这是最朴素不过的常识。易位而处,谁也不愿意被“一刀切”。所以在反复强调禁止“一刀切”的同时,相关部门更要通过机制改进消除基层环保执法者搞“一刀切”的动力。

        (《新京报》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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