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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9年11月12日 星期二

    我国将规范大额现金管理

    《 文摘报 》( 2019年11月12日   01 版)

        11月5日,央行发布《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在三地试点的基础上,我国将规范大额现金管理。    

        根据通知,各试点省市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管理业务情形以柜面业务为主,包含通过大额高速存取款设备自助存取款情形,同时,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

        央行称,近几年来,虽然我国非现金支付业务迅速发展,但流通中现金总量平稳,大额现金交易量继续增长,大额现金支取成为流通现金的重要投放渠道。越来越多的大额现金交易集中在特定领域、特定人群、特定时期,现金流通综合效率不高,给国家治理现代化带来负面影响。

        专家表示,规范大额现金主要是为了打击犯罪、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由于现金具有不记名、不可追踪等特点,大额现金容易为贪污腐败、偷逃税等洗钱犯罪行为和地下经济活动提供便利。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调研发现,有单次取款超过1亿元现金的情况,在如今支付、转账等方式十分便捷的环境下,这种情况不合常理。

        从国际来看,一些发达国家普遍把大额现金管理作为社会治理和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采取从严从紧的管控措施。我国是传统使用现金大国,但大额现金流通监测和管理方面仍属空白,亟需加强。

        央行表示,大额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到社会公众的日常经济活动。对于企业方面,专家提醒,要警惕试验期内企业造假和异地取现行为,比如公司总部在浙江,但在其他试点区域外有关联企业或分支机构,利用后者提款。办法在全国铺开执行后,企业也还有可能在海外取款。

        (《新京报》11.6 程维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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