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元钱……”——近日,一张截图在朋友圈流传,著名儿童歌曲《一分钱》被改成了《一元钱》。对此,有人质疑,这样改编经典,难道不是恶搞吗?
《一分钱》创作于1964年,迄今已经传唱了半个多世纪。这首被一代又一代小学生传唱的儿歌,早已不只是一首简单的、张嘴就能唱出的歌曲,而已经成为无数中国人深沉的历史记忆。歌曲反映的是社会期待少年儿童的精神气质,如讲公德、肯负责、天真无邪、不昧一文等,这样的气质,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过时。
歌中提及的“一分”,固然体现了那个时代对金钱的衡量标准,虽“一分”而莫取、捡到一分钱也要交公。这样的价值观,同样也适用于今天。改成“一元”,非但没有必要,甚至就是画蛇添足,即便是从趣味上来讲,也无聊乏味得很。
此外,随意窜改他人作品也涉嫌侵权。根据著作权法规定,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现在《一分钱》仍在保护期内,因此,《一分钱》的作者潘振声的后代有权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京报》9.9 斯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