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付息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在人社部网站公开征集意见,其中明确,未根据本条例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并自拖欠之日起按日加付万分之五的利息。逾期不支付的,按拖欠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
冯海宁:工资是广大农民工的主要收入来源,甚至是唯一收入来源,既关乎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又关乎农民工家中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生存质量。制定上述条例,对农民工群体来说是大大的福音。期待在充分征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上述条例的各项规定能尽快敲定,并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工人日报》8.20)
娃经济
游泳课、编程班、亲子游……暑期里“娃经济”红红火火,可背后却藏有不少“暗坑”:一批亲子游泳班、早教班收完钱后“人去班空”;一些培训机构运营资质“不清不楚”、不少商品或服务“货不对板”……不少家长上当受骗,维权不易,叫苦不迭。
戴先任:不少无良商家深谙“孩子的钱最好赚”的道理。“娃经济”乱象与欠缺足够对其进行强力约束的法律法规有很大关系。比如,现在对于商家“跑路”、服务“蒸发”等问题,法律法规设立的多是事后监管;而对于规范亲子消费中的预付费问题,也欠缺针对性的法律依据。另外,地方相关部门也存在监管缺失的问题。
(《法治周末》8.21)
喝酒培训
8月16日,山东省民政厅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公布了“非法社会组织名单(2019年第一批)”。被依法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中,包含山东喝酒技术培训中心、莱芜喝酒人才培训基地等八家与“喝酒培训”相关的组织。
光明网评论员:能喝酒的为什么是“人才”?这大概已经和礼仪性“无酒不成席”的酒文化没有多大关系,其潜台词无非是“喝酒助推KPI、喝酒产生GDP”。一个靠喝酒能力润滑起来的秩序体系,说白了不过是“人熟好办事”“一时高兴好办事”,是封建社会关系的遗毒,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对立面。
(光明网8.17)
花式逃票
“买短乘长”、厕所逃检、借用他人身份证……一位经常往返无锡至上海的工程师,一年多来花样百出逃票480次,日前因涉嫌诈骗被上海铁路警方刑事拘留。
田闻之:铁路公安部门早已明确“买短乘长”等恶意逃票行为属于违法,轻者将被纳入铁路诚信系统,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了省几百元、几十元的车费,赌上前途和青春,实在得不偿失。“买短乘长”是铁路发展过程中的问题,随着中国铁路网渐次织密,运输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改善,问题终将迎来最优解。
(《北京日报》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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