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9年08月06日 星期二

    论文署名岂能当“礼物”送人

    《 文摘报 》( 2019年08月06日   01 版)

        最近,一则沪上某科研人员将五篇SCI论文“送给”一博士生,并且该名博士生的署名出现在一篇发表于《自然》子刊的第一作者名单中的消息,引起公众对于科研圈的强烈质疑,目前,相关单位表示将一查到底。

     

        论文署名是一件严肃的事情,署名不仅意味着成果发表时的荣耀,它同时也是一份责任:在论文遭受同行质疑时作出回应。按照目前通行的学术论文署名规则,署名为通讯作者的是为课题争取到经费并贡献主要科学思想的一位或几位研究者,而第一作者则是在实验中贡献最大的一人或数人(多数为通讯作者指导下的研究生),其他参与者则按贡献大小排序。

     

        然而,在多年以论文为科研绩效考评“指挥棒”的大环境下,论文中不同位置的署名,如今在一些科研单位都可以根据内部规定、折算成一定“分数”,充当科研业绩。相比于在论文中致谢的“虚礼”,相互署名,显然是一种更实惠的“实礼”。 

     

        或许有人要问,在论文署名中“加塞”,就没有人提出过抗议吗?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如今的通讯作者就像“老板”,一般情况下,只要不影响其他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的实际利益,即使在“共同第一作者”中添加个把名字,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研究人员或学生也不会为此与“老板”起争执。而这种“于我无害,于人有利”的做法,正是拿论文署名“送礼”难以有效管束的根源所在。

     

        其实,很多高校和科研院所对于论文署名都有明文规定,但这道捍卫学术尊严的关口,该由谁来把控?

     

        (《文汇报》7.30 许琦敏)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