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7月10日宣布对法国即将通过的针对科技巨头的数字服务税法案发起调查,其调查结果可能导致美国采取报复措施。
根据数字服务税法案,全球数字业务年营业收入超过7.5亿欧元和在法国境内年营业收入超过2500万欧元的企业要交3%数字服务税。法案生效后,美国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等大型企业将缴税。
在此之前,这些互联网巨头是怎么避税的呢?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谷歌、苹果等科技公司就发明了一种业内俗称“双层爱尔兰—荷兰三明治”的避税策略,把公司在欧洲的部分营业收入先转移到爱尔兰、荷兰等低税率国家的分支机构,然后再纳税。
根据欧盟委员会估算,互联网企业的平均实际税率只有9.5%,远低于传统企业约23%的平均水平。少交这么多税,包括法国在内的不少欧洲国家一直心存不满。而且,这一状况已经限制了包括法国在内的欧洲数字企业发展。
美国国内普遍认为,法国单边征收数字服务税的做法是对美国科技公司的“歧视”。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美国启动调查后,双方将首先寻求磋商,如果磋商不能达成一致,美国可能会对从法国进口的产品采取加征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措施。
(《北京日报》、经济日报公众号 7.12 李鸿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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