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单间、开小灶,挖通暖气地沟随意出入监狱,服刑期间在外交通肇事让死者顶包,在娱乐场所制造重伤刑事案件,本无立功表现却有人为其记功,本无悔改之意却轻松获得减刑……如果说,云南的孙小果“死里逃生”已足够魔幻,那内蒙古罪犯席某某所受到的种种“优待”,更是突破了普通人对监狱的想象。
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6月30日发布消息,披露了内蒙古锡林浩特监狱赵庆林等16名狱警的违纪违法问题。经查,2004年至2007年,该监狱相关领导及公职人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席某某充当“保护伞”,致使席某某被违规违法减刑,甚至在其服刑时脱离监管场所,重新犯罪。
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监狱是体现一个国家司法文明和公平正义的重要窗口。而今,从多地“孙小果案”到内蒙古席某某案,个中遗留问题都借助这轮扫黑除恶之机被揪出,也说明以往一些地方的监狱乱象不容小觑。
为解决监狱监督偏松偏软的问题,最高检决定从7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
“以往监狱检察以派驻为主,虽然熟悉情况,但由于派驻检察人员相对固定,缺乏必要的交流轮岗,有的长期派驻在一个监狱,熟悉监狱工作情况但也会出现熟视无睹,导致监督的敏感性不强,存在‘熟人熟事、一团和气’‘拉不下情面、下不了手’等弊端。”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王守安说,巡回检察人员不固定、巡回检察方式和手段更为丰富,检察人员监督的积极性和敏感性得到很大提升,“同时,检察机关集中人员力量针对监狱执法活动的一个方面或多个方面进行检察,容易发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法问题,有利于督促监狱落实整改到位,促进监狱规范执法。”
(《新京报》人民日报政文微信号 7.2、4 舒圣祥 彭波 李婧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