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就《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托儿所的建设设计规范进行了修订,同时还增加了新建幼儿园应配建一定规模的托儿所的规定,明确独立设置的幼儿园与托儿所班数比例宜为3:1。
曾几何时,中国的托儿所遍布各机关单位、街道小区,为将女性从家庭生活中解放出来、参与社会生活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国企改制、出生人口数量的减少,国有、集体办托儿所于2010年左右基本消失,各类民办托儿所也因为生源减少退出了历史舞台。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而社会所能提供的托幼服务明显不足。托儿需求与服务供给矛盾突出,越来越难以满足家庭日益增长的托幼需求,成为影响妇女平衡家庭与职业发展、影响生育积极性的重要因素。
当前,新生人口数量增速不如预期。2018年新生儿人口1523万,相较于2017年的1723万直降200万。阻碍生育的拦路虎不仅仅是经济压力大,更有没人带孩子的问题,这一问题在老人年纪大、夫妻要上班的家庭尤其突出。据统计,我国有3岁以下婴幼儿5000万左右。全国政协委员赵东花提供的数据显示,48.2%的被访者有0~3岁儿童托育服务需求,希望2岁半以内入托的比例高达70.4%,但目前0~3岁婴幼儿在我国各类托幼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低于发达国家30%~50%的比例,与民众的婴幼儿托幼服务需求相比差距更大。
一些企业出于减轻女性职工家庭负担的考虑自办托儿所,但因为托幼领域仍存在标准体系不健全、服务监管不规范等问题,出现了一些问题。2017年11月携程亲子园虐童事件爆发之后,托育机构虐童问题进入公众视野,引发了全社会对0~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关注,也在客观上推动了托幼政策的出台。今年两会期间,发展托幼服务成为一个热点问题。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也是该领域首份国家级指导意见,填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领域的政策空白,对婴幼儿提供照护服务的行业规范具有标志性意义。
明确新建幼儿园应配建一定规模的托儿所,在保障安全基础上适度降低独立举办托儿所的门槛,无疑是实现“幼有所育”目标,满足民众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的必要之举。加上一系列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托幼服务的经济政策,托儿所有望重回国人生活。
(光明网 6.15 光明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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