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不到两年的“扶贫车间”,曾经热闹一时的生产景象不复存在,设备搬离、人去厂空,只留下废弃的塑料垃圾和原材料散落一地,墙上“实施产业带动、助力脱贫攻坚”的标语变成难以兑现的口号……近日,新华社记者在一些地区调研“扶贫车间”时看到了上述景象。
“扶贫车间”是建设在贫困地区的生产车间,为的是吸纳当地群众在家门口就业,实现脱贫致富,同时解决企业招工难。正如一些地方所宣传的,“小车间承担扶贫大使命”“扶贫车间建村头,脱贫路上有奔头”。最近一两年,“扶贫车间”被许多地方视作政府、市场、企业与贫困群众形成合力的重要扶贫模式,呈现出方兴未艾之势。而上述调研却揭开了无情的真相:“扶贫车间”在一些地方已沦为“扶贫之殇”——建设火热,运营冷清,结果长期闲置、停摆,不仅难以带动贫困户脱贫,而且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甚至变成一种形式主义。
这些“扶贫车间”何以只开花、难结果?
应该承认,一些“扶贫车间”的经营能力、抵抗市场风险能力存在严重不足,再加上“扶贫车间”处于农村,交通不便,生产成本较高,经营有困难。而且,有的“扶贫车间”并没有结合当地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地方特色,盲目上项目。
如果说上述性质的“扶贫车间”最终闲置、停摆,是市场大环境、企业生存法则造成的,那么另一些“扶贫车间”人去厂空则基本是人为所致。例如有的村民在政府号召下回乡,有的经营者在地方招引下入村,利用闲置厂房、仓库、学校、民宅等开办“扶贫车间”,其实只为获取政府补贴,并无长远发展打算。一些地方也不是真对“扶贫车间”感兴趣,而是对扶贫资金感兴趣,打造个扶贫“盆景”,应付检查罢了,所以才会重投资、轻运营。
“扶贫车间”应该建,但需因地因情而建,避免不具备条件“为建而建”。对纯粹搞形式、糊弄检查的“扶贫车间”,应启动问责机制,查清楚问题究竟出在哪儿、出在谁身上,浪费了多少财政资金。尤其要查清那种借“扶贫车间”套取政府补贴,车间长期闲置没有生产迹象,彻底沦为个别人捞钱工具的情况。
(《工人日报》6.5 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