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食品保质期的要求一向严格,大量食品在临近“消费期限”时就会被清理。从本月起,日本便利店推出优惠举措,鼓励民众购买快过期的产品,呼吁减少食品浪费。围绕着过期食品能不能吃、该不该吃的论战,已经从欧美“烧到”了亚洲。
其实,各国对于食品保质期的标识曾十分细致,如欧盟规定,保质期分为“在此前食用”和“最好在……前食用”,前者是指在保质期后食用可能威胁健康;后者则指在保质期后食用口感会受影响。美国更细,食品包装上的日期分四种:销售截止期、最佳口味期、食用期和封箱包装日期。其中,“销售截止期”指商场只能在这个日期前销售食品,但并不是过了就不能吃了,它给消费者购买后的贮存留有余地;而食用期则意味着超过这个日期就必须销毁了。
慢慢地,欧美政府发现,随着国力增强,国民浪费食物的“能力”也突飞猛进。究其原因,过于细致的保质期分类是“罪魁祸首”之一。欧盟统计局数据显示,有15%到20%的食物浪费是因为消费者错误理解“最佳食用时间”引起的。法国消费者协会更将矛头直指食品生产商,因为保质期是由生产者自行确定的,因此不排除蓄意制订出过分短促的保质期以达到营销目的。消协就此主张,应由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联手,根据不同产品重新确定“最终保质期”。近年来,很多国家甚至出台法规,“最佳食用时间”或“最佳赏味期”这些容易误导消费的表述已经逐渐被取消。
如今,这股风潮“烧”到了讲究食品口味、食品浪费称冠全球的日本。日本的做法,或许值得正处于消费转型期的我们思考。
(新民网 5.21 卫蔚)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