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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9年05月14日 星期二

    不懂敬畏自然就别徒步

    《 文摘报 》( 2019年05月14日   03 版)

        90后徒步爱好者冯浩在藏北无人区徒步失联50天后,于5月5日上午获救。5月6日,西藏安多县林业局派出所就冯浩等三人非法穿越羌唐无人区作出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作出这一行政处罚决定有理有据,在尺度上的拿捏也恰如其分。然而,冯浩及其女友对处罚有异议,冯浩认为自己是初犯,罚款5000元有点高,其女友觉得没有做错,一分钱罚款都不愿交。

     

        早在2015年,新疆、青海、西藏三地就曾联合发布公告,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进入新疆阿尔金山、青海可可西里和西藏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非法穿越活动……将对涉及三大保护区的非法穿越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羌唐无人区位于藏北,是青藏高原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基因库,在自然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研究等方面价值很高。由于青藏高原的高寒地区特性,绝大部分地区气温低、日照多、蒸发量大,这就导致植物和作物生长极其困难,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因此虽然有当事人不愿承认错误,但其非法行为的危害性是客观存在、不容狡辩的。

     

        公开报道显示,民间救援队与当地公安一同进入羌塘保护区,一路上发现了许多非法穿越者留下的轮胎、油桶、塑料瓶等垃圾。可见,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并非孤例。因此,对其处以较为严厉的处罚,也是为了起到警示作用。

     

        近年来,徒步爱好者屡屡在羌塘无人区失踪,在穿越过程破坏生态环境。因此,通过对个案的报道提醒广大徒步爱好者重视生命、保护生态,很有必要。正如一位救援队员所言,“羌塘是真正的荒野。对自然,人应常存敬畏之心”。

     

        此外,驴友的任性行为,还会加重相关工作人员负担、浪费国家公帑。整个羌塘地区约28万平方公里,只有780名专业保护人员,一旦发生意外搜救难度可想而知。在国内一些景区已经开始施行有偿救援制度的背景下,这类任性“驴友”是否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支付相关救援费用?

     

        (澎湃新闻5.7 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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