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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博士毕业不唯论文,是改革的第一步

    《 文摘报 》( 2019年04月30日   02 版)

      近日,清华大学公布了修订后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其中不再以学术论文作为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唯一依据的规定引人注意。这个规定意味着博士学位授予,将不再以博士在学期间发表的、达到基本要求的论文作为学位申请的硬性指标。

      这是克服学术评价唯论文倾向的积极探索。要提高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质量,高校必须破除功利主义的阻力,推进动真格的学术评价改革。

      近年来,很多高校师生发表的论文数快速增加,有些大学也因论文成就突出,而在各大排行榜上表现优异,但是,这却没赢得舆论的一致喝彩,反而有不少质疑,包括过分追求论文发表的数量与期刊档次而忽视人才培养,并让学术研究变得急功近利。一些高校接连发生的学术不端事件,都被指与过于强调数量的、不科学的学术评价体系有关。

      要求在读博士生甚至硕士生,必须撰写并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就是典型的例子。国内很多大学要求在读研究生必须发表论文,一个理由是有的导师对学生要求不严,提出发表论文要求,可以“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另一个众所周知的原因是,通过要求博士生发表论文,从而提高学校论文发表数量——这是学校办学的重要业绩。

      而从现实看,对研究生提出发表论文的要求,并没有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反而极易诱发学术不端。一个刚进校不久、还没有接受系统学术训练的学生,就被要求写论文,这样的论文会有多大的价值,值得怀疑。而为了完成任务,就可能造假、抄袭,以及请人代写。反之,也有真才实学者,却被这种硬性要求卡在学术门槛之外。

      让研究生教育的重心回归人才培养,在学校层面不对博士生发表论文设置统一要求,是改革的第一步。但与此同时,如果学校不推进教师评价体系改革,引导教师投入人才培养,对学生进行严格的学业管理,社会舆论将会质疑取消论文强制要求让研究生培养质量更得不到保障。

      因此,取消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绝不只是一个单项改革措施,而是一个系统改革,需要改革对大学、学院办学、学科发展的评价体系,对教师教育教学、学术研究的评价体系,建立学术共同体,破除功利教育观、学术观,从重视数量转向重视质量,如此才能培养一流人才、出一流水平的研究成果。

      (新京报网 4.22 何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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