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脚医生”平时有一半左右时间参加劳动,生产大队对他们的补贴不多,贫下中农养得起。他们的收入保持农村一般同等劳动力的水平。以去年为例:在富队东滨大队,“赤脚医生”的年收入为三百元,其中劳动收入为一百元,上交大队的出诊费、注射费(每次五分)及助产费(每次三元)为一百二十五元,大队实际补贴为七十五元。在穷队民利大队,“赤脚医生”的年收入为二百余元,其中劳动收入为五十四元,上交大队的出诊费、注射费为九十二元,大队实际补贴为六十一元。两个大队都有一千三百多人,平均每个贫下中农一年补贴“赤脚医生”四、五分钱。
“赤脚医生”是改变农村医疗卫生状况的尖兵,贫下中农需要他们。新龙大队一个贫农的孩子得病,先由一个流窜来的坏人来“看”病,几角钱的一针安乃近就骗走了十多元,而孩子的高烧仍旧没有退。“赤脚医生”主动上门,细心治疗,病家只花了三元多钱,病就好了。这样的例子很多,这就使贫下中农懂得:医疗卫生大权一定要由贫下中农自己掌握。医院都设立在远离农村的城镇,就医不便,真是“救护车一响,家里一只猪白养”。一九六三年,陈湖大队一个贫农的孩子得乙型脑炎,由于附近没有医院,病情恶化,送到上海医疗,住院一个月,小孩残废了,还花了三百多元钱。“赤脚医生”在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中,也起了巨大的作用。有一个大队的“赤脚医生”,在大队的领导下,与贫下中农一起大搞粪水管理和饮水消毒,使蚊蝇大量减少,有效地预防了流行疾病。仅以流脑、乙脑为例,一九六六年为二百病例,今年几乎没有发生。他们的粪、水管理工作,受到前来公社参观群众卫生状况的人们的赞扬。(有删节)
(《人民日报》1968.9.14)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