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故宫火锅店上了热搜。《羊城晚报》发表了题为《当心故宫火锅店“烫伤”文化创新》的评论文章。作者肯定了故宫通过“周边”产品开发,举办上元灯节活动,带来了可观收入,并推动了故宫文化的传播,但也提出了“文化创新不可遗忘文化传承与唯利是图的界限”的观点。
作者列举的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故宫火锅店让人联想起十几年前被“逐出”故宫的星巴克。星巴克被抗议,故宫上热搜,不同的命运,在奉行市场公平的今天,显得不那么理直气壮。
其次是安全问题。故宫里都是无价之宝,要严防各种伤害。尽管火锅店用的是电磁炉,但太多的“烟火气”对文物也不是好事。还有餐饮店的排污问题等,都是必须考虑的。
还有普通的食品和服务,因为故宫品牌的加持,获得高额收入,虚高的价格有损于故宫品牌形象。
另外,今日故宫里开了火锅店,明天会不会开个其他店?毕竟皇家里,值得考究、体验的地方多了去。
文物保护、文化创新需要与商业开发有机融合,由此获得创新动力与旺盛的生命力,但对待文物需审慎,有敬畏之心,过度营销不啻涸泽而渔。
《新京报》则在近日刊发了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志权的评论文章——《与故宫咖啡一样,“故宫火锅”也没什么不好》。刘志权认为,说故宫火锅过度营销,言过其实。
他认为,中国人爱吃火锅,有话题做佐料,可添更多乐趣。
故宫火锅本身含有成功的文化策划。立足于皇宫也吃火锅的史实开发的万寿菊花火锅,就是一个漂亮的创意,能让顾客感受到新鲜和“原创性”。
多元化社会,需要宽容。火锅文化本质上是一种日常生活文化,也是一种可以各取所需、自由发挥的宽容文化。而价格是否虚高,在商业社会是个伪问题,只要是明码标价即可。
宽容还在于对不同价值观的宽容。故宫在公众心目中具有神秘与尊崇的地位。如果有人既好奇又好吃,偶然去那里吃一餐,也无需指责。
他也强调了宽容的底线。“噱头”不能低俗或者违背公序良俗。挖掘宫廷文化,需要把握一个度,不能大力推行“帝王文化”。
他说,作为博物馆,故宫既需要硬件,也需柔性的服务。只要“行有制”,公众无需大惊小怪,指不准中国火锅某一天因此由故宫走向世界了也说不定。
(综合《羊城晚报》2.27 斯涵涵 《新京报》3.1 刘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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