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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9年02月28日 星期四

    我国都市圈发展提速

    《 文摘报 》( 2019年02月28日   01 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2月21日发布了《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2年,都市圈同城化取得明显进展,到2035年,现代化都市圈格局更加成熟,形成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都市圈,并要求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

     

        都市圈是城市群内部以超大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为中心、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的城镇化空间形态。打造都市圈,加快区域内的一体化,就必须要加快建设统一开放市场。为此,《意见》强调,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积互认,加快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统筹推进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市民化,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超大城市,即城区人口超过1000万的城市。目前,我国仅有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城区人口超过1000万大关。也就是说除了这四个一线城市之外,其他大城市的落户限制都要放开放宽。

     

        在公共服务领域,《意见》提出,推动公共服务从按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转变,加强都市圈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交换,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推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常住人口全覆盖,探索取消都市圈内固定电话长途费等。

     

        打造都市圈,交通是基础。《意见》指出,鼓励地方对高频次通行车辆实施高速公路收费优惠政策;实施“断头路”畅通工程和“瓶颈路”拓宽工程;利用既有资源开行市域(郊)列车,有序新建市域(郊)铁路。

     

        在都市圈的发展中,产业如何分工、互补是重要一环。《意见》提出,要以推动都市圈内各城市间专业化分工协作为导向,推动中心城市产业高端化发展,夯实中小城市制造业基础。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说:“加快推进都市圈发展要避免一哄而上。都市圈是城镇化发展的高级阶段,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不是所有地方都适合做;同时,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不能千篇一律、低水平同质化,要推动建设各有特色、具有竞争力的都市圈。”

     

        (《人民日报·海外版》2.23 邱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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