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代表消费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广州某游乐场所停止以身高限制未成年人消费者权利的侵害行为。此案是全国第一起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目前广州市中院已经受理该案。
以身高限制未成年人优惠票的现象一直存在,这个标准在以前也许是合理的,如今儿童平均身高不断增长、大多数儿童身高已超过旧有优惠标准,继续沿用曾经的标准,已经不合时宜。目前,部分旅游景点和公共场所主动提高了儿童优惠票限制的身高标准,有些把身高标准改为年龄标准,这些做法都值得赞赏。但大多数地方仍在坚持“以身高论儿童”的标准。
诉讼结果还需等待,但此案具有多重积极意义。其一,广东省消委会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公益诉讼权,代表未成年人消费者进行消费维权,有示范意义,其他地方消协或许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跟进、效仿。这样一来,可能倒逼景区主动调整儿童票优惠标准,或者促进立法部门以法律形式规范儿童票优惠标准。其二,消协撑腰,给消费者信心。很多景区、公共场所之所以“以身高论儿童”,除了有旧的标准原因外,还因为双方地位不平等,个体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消协代表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给消费者更多信心与鼓舞。
寄希望于通过判决来纠正长期存在的不合理的行规惯例,确实透出一种无奈,但无论如何都是不小的进步。期待这起公益诉讼能起到标杆作用,助推对更大范围内不合理标准的整改。
(中工网 2.20 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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