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制度
1月22日,在上海举行的世界执行大会传出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推动出台强制执行法,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并进一步完善联合信用惩戒体系,畅通救济渠道。一时间,诸如“个人破产制度将破冰”之类的声音,再次在公共舆论场上引发关注和讨论。
王琳:最高法非立法机关,仅能就法律在审判中的适用问题进行解释,这也是最高法对个人破产制度只能“推动建立”的逻辑基础。网络舆论上担心“个人可以破产,个人债务也可以不还”,其实,个人破产制度绝不是对合法债权的侵犯,更不是对个人规避债务的鼓励。为打消公众的疑虑,对于可能存在的个人利用破产制度规避债务的制度漏洞,不妨通过立法层面加以堵塞。
(《新京报》1.25)
不工作停低保
近日,民政部发布通知明确,纳入低保的下岗失业人员,若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人社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可按规定减发或停发其本人最低生活保障金。
常德:这一要求是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制度激励。近年来,一些地方存在“低保养懒汉”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缘于扶贫等工作还存在简单化的倾向,而给钱给物的简单扶贫不仅表面显得很有效果,能够让扶贫工作“更好看”、更好交差,也让扶贫对象更喜欢。这就造成“坐在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的贫困户越来越多。简单的“输血”不如“造血”,如此才能让困难群众真正走出困境,并最终拔除“穷根”。
(《北京青年报》1.29)
能者过劳
在职场中,“能者多劳”是时常会出现的话,它代表着一个人的工作伙伴对他的认可和信赖。不过,“能者”的光环之下,有时也隐藏着一些优秀职场人的小委屈,比如工作量过大、无法获得相应酬劳或奖励等。调查显示,52%的受访职场人士认同“能者多劳”,81.7%的受访职场人士认为应给“多劳”的“能者”相应的奖励,68.9%受访职场人士认为要给多劳者平台和机会。
卞广春:《庄子·列御寇》中说:“巧者劳而知(智)者忧,无能者无所求,饱食而遨游。”现代社会既认同“能者”,期待他们“多劳”,更有所作为,也因为有些人的甘拜下风将某些可做可不做的事项推给“能者”。“多劳”的“能者”若在劳动任务和劳动报酬分配不公的情况下,操劳过度,出现“好人不长久”的悲剧性结果,值得关注。
(《燕赵都市报》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