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理发、洗车、家政服务等集体涨价,有的店铺还贴出了告示。山西王女士说,春节前她像往常一样在家门口的一家理发店洗头发,结账时15元洗头费涨到了38元,“只洗了10多分钟”,这让她觉得很“坑”。
“节日性涨价”并非一地之现象。从情理角度来讲,春节期间适当涨价可以理解,毕竟春节前后的用工成本会增加不少。但“节日性涨价”也须合法。允许涨价,并不意味着可以漫天要价。而且,即便是涨价也须给予明示。根据规定,如果出现涨价时不告知,到收费时才告知,或者收取未标明的服务项目等类似欺诈的行为,消费者可以依法进行维权。如此,商家的“节日性涨价”再自认为有理,也难逃相应惩治。
总体而言,春节“坐地起价”多是市场因素所致,涨价幅度也是经营者的一笔良心账。虽然消费者没有决定涨价幅度的权利,但监管部门可以随时对节日性涨价予以关注,及时处理相关纠纷。
(光明网 1.29 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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