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很少挨打,偶有一次则印象深刻。
记得有一次是和萍萍发生矛盾。她扯我家盖柴堆的席子,我不许她扯,她偏要扯,我们就推搡起来。我并不是欺负她,相互都出手了,但我比她大两岁,力气也比她大,就把她推了个踉跄,她在抓扶的过程中,手被柴堆上的席子划了道血印,大哭。
她爸把她叫回去了,看到血印后又带着她来我家告状。我爸不顾我的分辩,让我给他们道歉。我觉得我没错,何况那血印只不过是条细细的印子,只有两三厘米长,平常玩耍中随便剐蹭一下也不止这一点点,就来告状,让我觉得太可鄙了!我坚决不道歉。双方僵持,虽然她爸大度地说算了,带她回去了,但他这一走,更让我爸觉得没面子,我就挨了打。而且被打的动静很大(虽然下手不重),足以让隔了两户人家的萍萍家听到。
我那天很委屈,也很气愤,闹着要去跳河。我沿着田坎向仁河沟方向走,父亲则在沟对面跟着我。一路走一路给我讲道理,说了很多话,我的气才慢慢消了,终于跟他回了家。
其实现在想来,当时的父亲未必是真心想责罚我,但大人有大人的难处,也许是出于无奈,也许是太看重“克己”“礼让”“和为贵”。父亲4岁就上私塾,在他的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接受的都是传统文化教育。
总之,他很可能是不得不对我下手,但这样做的结果,大人之间是摆平了,孩子却做了牺牲。那次我心中的委屈和愤懑很久之后都没有消弭,和萍萍之间也始终有隔阂。
在这件事上,两个大人的处理都有问题。萍萍爸是护犊心切,助长了孩子的娇气;我爸是息事宁人,委屈自家的孩子,这实际上是不公平的。更大的问题还在于,他们自始至终也没有真正解决两个孩子的问题,反而在我们之间埋下怨恨,损害我们长久的关系。而且,更深地说,对两个孩子(至少是对我)人格的发展都起了负面作用。
我为什么一直对那次挨打耿耿于怀,细想当时的感觉,不仅是对挨打感到委屈,而且对父亲的态度感到耻辱。虽然当时我还不完全明白这件事的含义,但已隐约感到,他之所以打我,是打给别人看的。也许在他看来,这是为了化解冲突,保全邻里之间的和气。但在当时的我看来,这种保全完全是以自己的退让为代价,是一种软弱,让我成了牺牲品。
这耻辱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我感觉我的父亲不如别人的父亲强硬有力,这让我很沮丧,有一种严重的失落感。但当时我却不明白自己这些情绪背后到底是什么,很迷惘。
父母带来的耻辱,对一个人的精神伤害是非常严重的,甚至会困扰人一生。现在,父亲已经去世,我陪伴他走过最后一年,看到他病中的豁达、平静,感受到一个生命的脆弱无助,我心底里对他曾有的一些怨气也消失了。
弗洛伊德说,再完美的父母,他们的孩子也必定是遍体鳞伤。好在人都有修复的能力,当我能放下这一切时,我童年的那些阴影也渐渐地被阳光所覆盖。
(《北京晚报》1.19 鲁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