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和未来相当长时期内,我国都将处于适度普惠型民生模式的建设和定型阶段。在这样一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阶段,我国民生体系建设的基本着力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在民生建设的性质定位上,我国民生事业发展要尽快实现从“负担论”“并列论”彻底转向“互动论”。在民生事业发展的早期,一般认为经济积累用于再生产的越多,经济发展就越快;反之,用于消费尤其是民生类集体消费的越多,就会拖累经济发展,为了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就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这是典型的“负担论”。
随着社会建设的持续推进,改善民生的地位日益上升,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或部门,都已经把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放在并列的地位,这是“并列论”,是历史性的进步,但这种进步还不够,因为它认为经济社会是简单的并列关系,事实上,民生不仅是发展目标,更是实现更高层次发展的基本手段。
为了防止出现超出经济承受能力过度改善民生的倾向,未来十几年,良性循环论将成为民生建设性质的最新定位,需要大力宣传并且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理解和主动接受这一新的民生性质定位。
在民生事业发展的早期,民生建设最重要的是做到“有”,即从无做到有民生制度、有民生资源,现在很多民生制度,如全民参保、全民医疗、全民养老和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等目标都已经实现或即将实现,“从无到有”的目标已经成为现实。根据适度普惠型的民生事业发展模式,未来的关键是要确定发展方向不是要“从少到多”,而是“从有到好”。由于后者更符合中国的国情,故而现在和未来相当长时期内,我们要更加重视的是民生制度的公平性问题、民生资源是否可持续的问题,等等。
(《党政研究》2018年第5期 王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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