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有了,到底怎样才能享受福利?根据《办法》,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因此,纳税人有两种方式享受上述政策,一种是在任职单位每月预扣预缴税款环节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另一种就是自行在年度汇算清缴环节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明年1月1日,税务机关将正式发布远程办税端,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和各省份电子税务局网站。纳税人下载或打开这些远程办税端软件,即可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新京报》12.23 潘亦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