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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11月20日 星期二

    增加烟草销量与“控烟”相悖

    《 文摘报 》( 2018年11月20日   01 版)

        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近日召开11月份生产经营调度会。会议表示确保年销售4750万箱的目标任务。

        此消息一出,很多网友认为烟草销售目标任务完全与“控烟”社会大环境相反。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支修益表示,这样一个年度销售目标有悖于《国际烟草框架公约》中的相关条款,也违背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中的降低我国吸烟人群的目标。

        如果是一般的商业机构,在商言商,提出年度销售计划也是天经地义,然而,烟草专卖机构也好,烟草公司也罢,并不可以“太商业”。一者,烟草专卖局与烟草公司这个两位一体的部门属于国有,其宗旨、目标不能偏离国家方向、背离公共利益。二者,烟草是特殊商品,这种商品生产销售越多,带给社会的负面效益也越多,因而必须实行控制性生产。

        烟草业反对控烟的一个理直气壮的说法是,烟草是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烟草税利加上烟草企业上缴的利润,一年近1万亿元。更重要的是,烟草养活了2000多万烟草业从业者。然而,所谓“烟草业贡献”中存在多少伪贡献成分,值得研究。来自官方的报告指出,烟草导致的健康危害使社会经济效应呈负值,社会净效益已骤降至负600亿元。而且,即便烟草业彻底消失,依然可以创造出相应数量的就业岗位。

        烟草产量的增加或减少,不该由烟草部门自己说了算,烟草商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能完全实行“市场调节”。如果放任烟草业增加销售量,无疑是对公众健康的不负责。

        (《中国青年报》11.15 马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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