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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11月13日 星期二

    广义的民营经济

    《 文摘报 》( 2018年11月13日   06 版)

        人们通常把民营经济理解为“民营企业”的经济活动,这种理解带有“身份”的特征,是比较狭义的。如把民营经济理解为一种“理念”,则能拓宽我们对民营经济的认识,更好地把握“民营经济”这四个字的本意以及中央最近这两次会议的精神。广义的民营经济应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活动。

        一是创造性的活动。民营经济本身就有企业家驱动的特征,这里企业家的概念可以拓展。所有的创造者实际上都是企业家,如今,互联网上也有大量的创造性活动,不仅有小微电商在出售产品,也有公众号在发表大量的文章,消费者和读者获得各种便利,包括知识和信息,显然,这些活动也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不仅要关注成功的企业家,还要关注那些还没有成功地创办企业的个体。

        二是市场导向的经济活动。我们知道民营企业嗅觉灵敏,对市场价格的变化反应敏锐,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导向,这是民营企业的重要特征。市场导向,意味着在为民营企业解决困难方面也要符合市场化的要求。只有公平的竞争才会促使企业努力地去改善技术和管理,满足消费者需求,从而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增长。

        三是合法的经济活动。“经济”是人们在规则下的行为,人的行为某种程度上不能分为民营与非民营,但可以分为“正当”与“不正当”。只有正当的行为才能做到“在实现自己利益的同时,也促进了公众的利益”,也就是产生斯密说的“看不见的手”的效应。

        “合法”不仅指民营企业要遵守法律,也指政府要破除各种人为的垄断,为企业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允许民营企业进入更为广阔的领域,从而使民营企业拥有更多的投资机会。

        (《南方周末》11.8 朱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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