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18名学生因学分不达标本科转专科,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吴岩对此举给予肯定。
在教育部要求高校杜绝“水课”,严把质量关之后,我国高校开始在“严出”上采取行动。但我国大学要普遍实行“严出”教育模式,必须深入推进学校办学改革,为“严出”模式提供制度保障。
首先是现在大学的评价体系并不支持大学采取“严出”培养模式。当前所有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关注就业率。而为提高就业率,我国高校不是花精力提高培养质量,而是在就业环节上做文章,具体而言,就是大部分高校的最后一学年,都变为就业年,基本不安排什么课程,就让学生去跑人才市场或者进行就业实习,这直接导致大学教育缩水——本科四年变三年,高职三年变两年。要引导高校重视过程质量管理和评价,就要取消初次就业率统计。
其次是当前的招生、培养制度,不支持高校较大比例淘汰学生。因为按照目前管理制度,一名学生从大三退学,如果想继续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就必须重新参加高考。大学退学学生,会被质疑为“不人性”。
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实行“严出”培养方式,是因为学生被退学后,可以再申请其他高校继续学业,因为大学招生实行自主申请制度,随时可接受学生申请转出和转入。但如果被淘汰学生的出路受阻,淘汰就可能只是针对极个别的学生,而且主要是严重违反校规,诸如考试作弊的学生。
美国常青藤盟校的淘汰率超过20%。当一所学校的淘汰率只有0.1%(2万学生淘汰20人)时,这几乎就相当于没有淘汰。当然,高校在严进严出的教学管理下,还应该进一步完善淘汰的后续机制。
(《北京青年报》10.19 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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