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稻香村和苏州稻香村的商标权之争引起舆论关注,原因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苏州稻香村及其关联公司侵犯了北京稻香村的商品权,应停止使用“稻香村”商标,并赔偿北京稻香村经济损失。而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则在不到一个月后做出了相反的判决,判定北京稻香村侵犯了苏州稻香村的商标权,北京稻香村应停止使用“稻香村”商标,并赔偿苏州稻香村损失。一南一北两个稻香村,分别在自己的“主场”打赢了官司。
从司法文书公开网上看,全国各地已经发生多起类似的案例。而此次两地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公布后,更是引起了很大反响。如果两起案件二审结果仍然不同,最高法应该按照法律程序,在两起案件的判决生效后,对判决进行审查,依法提审,作出统一的判决,以定纷止争。
除了稻香村,南北露露也因为商标、专利使用权等争议在不同地区法院提起了诉讼。随着知识产权引起越来越多的重视,类似的争议越来越多,可能再次出现不同地区的法院作出相反判决的情况。这会让人们对司法的统一产生怀疑。应该从机制上研究如何使类似案件能得到统一的最终审判结果。
为了避免司法的地方保护;保证司法公平,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目前最高法已经在全国设立了6个巡回法庭,并在上海北京设立了审理跨行政区划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这应该是解决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一条出路。
(《南方周末》10.18 辛省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