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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10月20日 星期六

    专家解析“死亡”新标准

    《 文摘报 》( 2018年10月20日   04 版)

        国庆长假前,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信函回复中提出:同意脑死亡立法议案,并指出可采取在现行法律中增加脑死亡和心死亡的“二元死亡”标准(即脑死亡和心脏死亡标准并存的法律认定方式),给死者家属一定选择权。

        广州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刘俊荣教授告诉记者,目前脑死亡标准已经在国内的某些机构,比如器官移植机构中实施,“不过脑死亡标准绝不能与器官移植直接挂起钩,这是一种‘本末倒置’,会误解这些年来大家为推动脑死亡立法做出的努力。学医的人很清楚什么叫脑死亡,但对普通民众来说,还需要一个认识的过程。”

        传统死亡标准老百姓都已经接受,而脑死亡后可能呼吸和心跳还会暂时进行,可能很多人都不能接受这叫“死亡”,但从医学来讲已属死亡阶段,人的生物学和社会功能已不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常常说‘死者为大’,应当尊重死者,让死者享受死的尊严。”刘俊荣说,应该更多从这个角度让民众接受,而不是从器官捐献和移植这个角度。

        (《广州日报》10.16 刘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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