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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10月16日 星期二

    抗癌药入医保 期待医改更深入

    《 文摘报 》( 2018年10月16日   03 版)

        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印发通知,经过3个多月的谈判,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共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这17种抗癌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后,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比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对患者来说,用药负担可大大减轻,而且这些药多为2017年后上市新药,可望较明显改善治疗效果。

        我国基本医保覆盖人数超过13.5亿人,癌症患者基本都被纳入医保,这对药企具有极大诱惑力,再加上医保谈判“以量换价”,公众有理由期待药价能真正降下来。

        接下来,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的谈判红利要及时惠及广大患者,需要各省招标平台、采购机构、临床医生等方面积极配合。根据国家医保局安排,各省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在10月底前将谈判药品按支付标准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医保经办部门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这些都需要有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艰苦细致的工作,甚至可能面临比前期更大的困难和压力。

        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打响了这一轮抗癌药降价医保准入谈判的第一“枪”,对于其他还没有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的抗癌药,尤其是新研发的抗癌药,有关部门还需要再接再厉,继续组织医保准入谈判。因为患者对抗癌药需求种类较多,新研发抗癌药治疗效果会更好,这就需要持续推进“抗癌药入医保”。

        患者从中如何受益,既取决于有关方面的工作效率,也取决于能否更系统地为患者减负,比如财政补贴也应该在抗癌药降价中发挥重要作用。再如,除政策层面推进抗癌药降价外,法律层面也要为抗癌药降价提供“护航”。

        (《北京青年报》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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