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司法部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送审稿》中的多项条款被解读为“为资本介入教育立下更为明确的规矩”。
可以说,今天中国教育面临两个大的问题,一是公共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另一个就是资本的侵害与扭曲。这些故事不只是在教育领域,在各个领域都在重复上演。
法律专家表示,在2016年《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实施后,民办教育集团极速扩张,以上市获利为目标,通过收购、协议控制等方式大举整合现有非营利性教育资源,造成短期内资源扭曲分配,在高度集中形成垄断格局后,再以高昂的培训收费满足上市对赌的财务要求。这部分成本,最终是由全社会分担。如今,《送审稿》则将民营教育集团的资本扩张范围,局限于营利性民办学校领域。
此外,在近几年中,一些优质公办学校与外部机构合作办学,输出教育品牌和资源,共同谋取利益。此次《送审稿》规定: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以品牌输出方式获得收益。也就是说,公办学校不再能够从事营利性办学,但仍然可以参与非营利办学,一方面旨在避免优质公办学校沦为资本附庸,另一方面旨在保留优质公办学校利用其优势教育资源拓展教育覆盖面的可能,一言以蔽之,还教育于教育者。
专家表示,此次修法,将对中国教育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甚至,教育资本化将开始降温。但也应认识到,此次修法,不可能解决中国教育的全部问题,在资本逐渐退出一定领域之后,除了应当继续扶持各类民办教育,政府还应下最大决心,与未来城市规划相配合,尽速加大基础公立教育资源供给。如果家庭的教育刚性开支能够下降,也就意味着家庭整体可支配收入提升,也就是说,将财政资金投入公共教育领域,实际上可以起到减税的效果。
(《中国经济周刊》2018年第39期 慕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