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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10月02日 星期二

    惩治虚假诉讼保障司法公正

    《 文摘报 》( 2018年10月02日   01 版)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   

        虚假诉讼犯罪仅限于无中生有型行为,即凭空捏造根本不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因该民事法律关系产生民事纠纷的情形。   

        最高法刑四庭负责人表示,对于虚假诉讼,许多人还不是很熟悉。但这类诉讼已经存在,并且严重干扰了人们正常的经济生活。例如,以前某些地方进行严格的房地产限购政策,一些人为了在政策之外获得房屋产权,就采取了虚假诉讼的方式,伪造债务纠纷,提供虚假证据,让法院判定房屋权属改变,这样就可以绕开限购政策进行过户,甚至还能避开某些税费。再比如,某地曾经发生过虚假的知识产权诉讼,某教师为了报复学校领导,将自己的论文署上领导的名字发表,之后再状告学校领导抄袭、侵权,最终证据造假被法院审理识破。凡此种种,都属虚假诉讼之列。    

        虚假诉讼的危害很大,它不仅损害了法律的公正性,浪费了司法资源,还会给无辜者造成莫大的麻烦。这次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发布司法解释,再一次明确了虚假诉讼会入刑,实际上,就是给那些自以为聪明的人提醒,法律是明察秋毫的,如果希望以做手脚的方式钻法律的空子,那么最后很有可能招致刑法的处罚。

        (《法制晚报》9.27 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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