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黑龙江鸡西67岁的谢大爷在超市买了8.8元的葡萄,排队交款时,被收银员告知不收现金只能用微信。交涉未果,谢大爷赌气拿着葡萄走到门口,被保安拦下。最终,在保安协助下,谢大爷成功用现金结账。此事经网络传播引发热议。
“自己拿的是人民币不是假币,让自己在另一边排队,羞辱我老头不会用微信啊?!”视频中的老人情绪激动。有人援引银行法第1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认为商家拒收人民币违法。不过,从老人“让自己在另一边排队”的说法,结合不少超市开通只供微信结账的“快捷通道”的现实,更大可能是,超市并未“全面”拒收人民币,只是老人排错了队。然而,老人的发飙,其背后诉求值得认真审视。
技术进步为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但也有相当一部分老人,因为年龄、文化程度、财产状况等原因(用电脑、手机,一要买得起,二要学得会,二者缺一不可),不仅无缘享受技术成果,在一些方面还要承受更大不便。今年春运期间一段视频,刺痛很多人的心:一位老人多次到火车站排队买票,屡次无功而返。工作人员告诉他“要上网去买”,但老人不会,急得直抹眼泪,甚至下跪求助。我们不提倡回到排队购票的年代,但是对那些不会网上购票的人,尤其是老人,要有一个让他们可以买到票的渠道。
国家制定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目的在于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但从现实看,在细节方面仍有改进空间。就如谢大爷这次的遭遇,也许有其排错队的原因,但如果收钱效率成为商家首选而不顾及其他,微信付费的队列越来越多,不会微信的老人排队越来越长,就是可以预见的结果。与其埋怨老人对此“小题大做”,不如正视其发飙背后的诉求,反思下社会在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缺失,看看我们该做些什么。
(《检察日报》9.26 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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