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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09月20日 星期四

    香港房地产如何告别“公摊面积”

    《 文摘报 》( 2018年09月20日   01 版)

        在当前全国房价企稳的情况下,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获利,频频打起住房公摊面积的主意,“买100平方米得70方米”,个别商品房公摊面积比例甚至超过50%。公摊面积“猫腻”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居住获得感。目前,有专家建议适时引入以“套内面积”为单位的国际通行房屋计价体系。

        有观点认为,“公摊面积”的概念源自香港。不过,从2013年起,香港地产销售就由“实用面积”(相当于内地“套内面积”)代替“公用地方”(相当于内地“公摊面积”)。

        香港城市大学建筑科技学部高级讲师潘永祥表示,“过去能接受公用面积主要因为涉及面积不大,主要是楼梯、电梯。”近二三十年,香港大型地产项目增多,“甚至出现超过1万平方英尺(约929平方米)的绿化公园”,伴随而来的“公摊面积”费用问题变得难以忍受。

        “公摊”积弊之一是便于开发商“暗箱操作”,不够公开透明;之二在于建筑面积价格失去对购房者的指导作用,比较不同楼盘建面价格变得意义不大。

        特区政府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介绍,新条例实施后,一手住宅物业卖方严格遵守规定,在售楼说明书、价单和广告中,采取“套内面积”作为唯一计价单位,并逐步带动二手房市场发生相应转变。

        为实现房屋销售计价体系平稳合理过渡,特区政府推行了多项主要措施。为确保平稳接轨,特区政府设定条例正式生效前10个月为社会过渡期。推广期间,特区地产代理监管局强制要求各房地产中介销售过程中向二手房购房者提供以“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分别计价的双份售价资料。并以法律法规形式厘清关键概念。专家学者强调,通过法律法规统一厘清“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等关键概念,是确保销售计价体系成功转轨的重要一步。

        (《新华每日电讯》9.14 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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