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8年08月14日 星期二

    金融行业也需“打黑”

    《 文摘报 》( 2018年08月14日   01 版)

        中国银保监会近期印发通知,对银行业、保险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部署。

        近年来,在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些势力,利用中小企融资需求、普通群众投资需要,假金融之名,大行违法犯罪之道。有的谎称无抵押快速放贷,以虚假转账、收取保证金等方式进行“套路贷”、 “校园贷”、“裸贷”;有的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甚至进行割韭菜式的集资诈骗;有的成立所谓咨询调查公司、担保公司,进行暴力追债。相关恶行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此次,银保监会下发通知,可谓直击要害,首先着重打击的就是那些非法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以及他们一贯所为的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非法手段催收贷款、高利转贷、利用黑恶势力、非法校园贷行为。

        同时也须看到,在不少金融违法犯罪中有着金融工作者的参与,这些“内鬼”有的利用人们对其身份的信任,推荐“本部门”业务,待到签署合同时,偷换合同主体;有的则将本单位的空白合同交于“中介”,“中介”骗取受害者签字后,再更换合同重要条款,乃至偷换收款账号,让受害者无辜背负贷款。通知对此并无避讳,将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实际控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也纳入了重点打击的范围。

        (《北京青年报》8.9)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